最终,我还是自私的选择了用我这条命,让你一辈子都忘不掉我。

    以后要好好吃饭,不许挑食,咖啡和茶少喝,公事永远忙不完,天冷要多穿一件衣服。

    再见,我的……】

    最后两个字像是被泪晕花,依稀可以辨别出是‘挚爱’两个字。

    笙歌知道他的笔迹,他写字一向很工整好看。

    可是这一篇信,却有不少字写得歪歪扭扭,笔锋不稳,甚至不少字迹都被眼泪晕开。

    他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写下这封信的?

    写到手都在颤抖,笔都握不稳。

    估计也很伤心很难过很不舍吧?

    笙歌哭到心脏快窒息了,她从躺椅上滑跪在地,狠狠揪着心口,都没能缓过那种悲恸到绝望的情绪。

    她是为什么会爱上他?

    笙歌至今都记得很清晰,她失忆后被封老爷子带进封家,所有封家人都不欢迎她。

    只有封御年对她笑,他说“挺好,我又多一个妹妹,以后这里就是你家,我们,都是你的家人。”

    那抹笑虽然很浅,却像是冬日初生的太阳,映进她的心里,让她深深迷恋着这个男人给的温暖。

    他本来对她态度很好的,是为什么开始厌恶冷淡她的?

    是从老爷子宣布,会将她嫁给他开始……

    笙歌无奈摇头,他们之间,还真是错误的时间开始。

    滚烫的泪珠顺着脸颊滑下,晕染了信里的字。

    她用手擦掉,目光跟随指尖,落到了那句‘让你一辈子都忘不掉我’。

    “封御年!你就是个混蛋!”

    他成功了。

    这辈子,她都不可能忘记他。

    他这个傻子……

    她说过,13年前救他,对她来说只是个虚假的恩情,她根本不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可他却记了一辈子,因为这个恩情,拖着中了特效药后虚弱的身体都要跳下鹤湾桥救她,还在色界酒吧为她以身抵挡具有强腐蚀性的药剂。

    这次,又为了帮她解决掉那个黑衣人,搭上自己的命。

    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。

    他早就不欠她了。

    是她欠他的啊!

    他走了,欠他的债,让她这辈子用什么来还……

    泪水无声的往外淌,最后一丝理智都被这封信烧得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心脏好痛,好痛!

    痛到眼泪泛滥,四肢百骸都不受控制的抖。

    她终于是支撑不住,无力的躺倒在地。

    地板冰冷无温,她却像是感觉不到,除了心痛,仿佛五感尽失。

    然而,泪眼朦胧中,她恍惚瞟到床底下的一抹红色。

    那抹红很刺目。

    他的床底下,还藏了东西?

    笙歌擦掉眼泪,深深的缓了几口气,才靠近床沿边,将床底下的东西拿了出来。

    是一件带血的衬衫,凑近了她才注意到衣服上有很重的血腥铁锈味。

    血迹已经完全干涸,但颜色还算新,应该是近期的……

    这是什么时候的事?

    衬衫上大片大片的血染痛了她的眼。

    她眉头的皱痕很深,这么多血,显然已经不是后背那块灼伤会造成的伤势了。

    他怎么会伤得这么重?!

    笙歌将前段时间发生的事,仔细的理了一遍,好像就只有她将宁静萱带回海湾别墅的那天,他承认受了伤,却只是轻描淡写的就遮过了那件事。

    现在想想,这事很不对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