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人吭气,对于雇佣兵来说,他们选择了一个主人,如果不是主人的命令或者任务完成,他们不会走,这是这一行业的道义。
刘强清楚的看到,那个男人脸上显露了一丝嘲讽,对方很年轻,大概大他十岁,从言行举止还有穿着来看,至少应该是个有品位的富豪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男人的脸定焦在一角,“叶千墨。”
“真难听。”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刘强。”
“也不怎么样。”
刘强笑笑,对方锱铢必较的性格倒是让他挺喜欢的,至少比上一个肥虫大耳,每天只想着抢地盘和抢女人的胖子好一点。
“我和你走。”
众人窃窃私语,雇佣兵里尽是对这个反叛者的鄙视,如果贪生怕死,还做什么雇佣兵,老老实实在家里奶孩子就好了。
刘强听得无所谓,人生那么大,他只是想要好好的活着有什么不对嘛。
见到私人飞机的时候,他抹了把脸色,奶奶个熊,真他妈的豪,这款式的飞机是最先进的吧,那靠洗钱的死胖子都坐不起这么贵的私人飞机。
他回了中国,成了一名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小保镖,对方身边能人很多,根本不需要他做什么,而且他的保护人也不是叶千墨。
他还记得对方的话,“我不需要你做什么,你只要对叶念墨负责就可以,如果你哪一天想走,就离开。”
本来打算混吃混喝然后就抹嘴走人,却没有想到还是留了下来,跟着叶念墨几十年,后来又跟着他的孩子。
烟烧到了手指,他回神,抖了抖,烟灰掉在地上,形成星星点点的灰。他起身,装作不经意的上楼,往房间里一扫,叶少正坐在沙发上,眼睛望着窗外,像是看着什么,又好像什么都没有进入他的眼睛。
一天一夜,叶淼没有合眼过,他时刻盯着手表,只觉得银行那群技术员真是智障,那个人怎么样了?
事实上,叶水墨过得还挺好,德森还要去办一些事,好让上面的人不问那么多,顺利的把叶水墨定罪。
他其实还蛮后悔,如果再重来一次,他肯定不会选那么麻烦的角色,这世界上有钱人就是比穷人会闹腾。
谁让他那么会选,就选了一个有钱人来做垫背的,事到如今也只好多花点心思了。
看着叶水墨的是一个女人,对方长得很健壮,也不看手机,只是偶尔和来这里的人聊一会。吃饭的时候,居然还是中国餐,不过做得十分难吃,叶水墨吃了几口,不想吃了,忽然觉得这不会是最后一份晚餐吧,就又多吃了几口。
女人在举着哑铃,她一边吃一边偷瞄了几眼,忍不住开口,“你这样子不对的,很难练出好看的肌肉,不要靠哑铃的惯性来举,因为很容易伤到手腕和胳膊的关节,再就是扭到腰,应该配合着呼吸来做,呼气的时候用力,吸气的时候收力,只是讲究速度的话,只会增加你的耐力而不会增加你的肌肉和力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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