笙歌就坐在病床边,静静的看着他吃。

    一整个水煮蛋,他一口就炫嘴里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笙歌看得直蹙眉头,嘴这么大的?

    怎么平时跟他亲吻的时候,没觉得他嘴这么大,一个鸡蛋直接塞……

    纪御霆虽然是一口塞鸡蛋,咀嚼得却慢条斯理,剥完鸡蛋的手指又用湿纸巾擦了一遍,极其爱干净似的。

    举手投足都很优雅,吞咽时喉结轻轻滚动,再来上一口豆浆,侧颈露出完美的下颚线,极致性~感,极致养眼。

    明明只是普通的鸡蛋豆浆,他硬是吃出一种法式大餐的架势,好似特别美味。

    笙歌不自觉跟着咽了咽口水。

    纪御霆注意到了,薄唇轻轻挑起,笑意染上两分邪气,“怎么感觉笙笙这眼神怪怪的?”

    “哪里怪?”

    “像是想要吃掉我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吃掉之前先打死你。

    她无语时,纪御霆已经开始剥第二个鸡蛋,修长的指尖非常好看,手背的青色血管隐隐突起,一直延伸到袖子里,彰显他血气方刚的荷尔蒙。

    笙歌欣赏着,目光却在看到纪御霆又一次整个鸡蛋吞掉的动作凝住,眉头皱起,还是忍不住问:“不噎吗?”

    纪御霆咀嚼的动作停住,耳尖莫名有些红,别开眼将鸡蛋咽下,又喝了两口豆浆,才说:“笙笙是嫌我吃相不好看?”

    笙歌正想回答,纪御霆先一步自问自答:“吃相不重要,比起吃鸡蛋,我更擅长吃掉笙笙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没个正经。

    笙歌懒得理他,而是正色问事:“余婶那边怎么样了,她说了实话没有?”

    纪御霆点头,“她也算是个可怜女人,丈夫性格暴虐酗酒,一喝醉就打她,她以为有了孩子后,丈夫会收敛一点,没想到还变本加厉,连儿子都打。”

    “十年前,她被丈夫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,儿子跑过来劝架,拿凳子砸她丈夫,被她丈夫失手打死,死的时候才八岁,就葬在山顶,后来丈夫在城里看上另一个女人,就没再回来过,她反而觉得日子清闲了。”

    “她床底下还有十块金条,存放的时间比较长,听她说是三年前还救过一个人,是个男人,男人事后就送了她十块金条,这次救你,她原本是想跑出县城买点药,结果遇到一伙人拿着你的媒体照问你的位置,而她在那伙人中看到了三年前她救过的那个男人。”

    “她把你的位置告诉了那个男人,又得了一袋金条……”

    这是个很重要的信息点。

    笙歌表情严肃,陷入沉思。

    纪御霆的神色同样严峻,“我怀疑她三年前救下的那个男人,就是一直在逃的余祥。”

    这个男人,从前是部队精英,侦查与反侦查能力都是一流。

    想抓住他,没这么容易。

    笙歌:“把我二哥的患者抓了,整容成我的样子来迷惑你,他的目的性和预谋性实在太强了,他摆明了就是想搞你,哪怕自己已经身在烂泥堆里,也要将你拉下水,为什么?你跟他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?”

    纪御霆一瞬间失了语,眼前浮现一个记不大清的女人模样。

    但他低着头保持沉默,什么都没有多说:“疯子做事,要什么理由。”

    见笙歌还在思考这件事,纪御霆伸手揉揉她的后脑勺,眸色温柔,“这是我国调局的公务,笙笙就别多管了,最近鹿氏的公务如果需要交涉,就在实验室进行吧,远程会议,我不在的时候,看好恩恩和念念。”